日前,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措施》旨在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支撑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将通过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提级扩容、支持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提高研发便利化水平、加强全方位要素保障等几方面措施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提级扩容 在京落地外资研发中心可获最高不超5000万元资金支持
(相关资料图)
《措施》提出,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提级扩容。吸引外资研发中心在京落地集聚,支持知名跨国公司和国际顶级科研机构在京首次设立实体化研发创新中心或开放创新平台,引导新设外资研发中心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北京将根据其在引入国际创新资源、扩大开放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外资研发中心提升创新能级。支持在京外资研发中心由区域级研发中心提升为大区级或全球级研发中心,依据其在提升本地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方面的综合评估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承担政府科技任务
为进一步激发创新动能,《措施》提出,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费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深度融入本地创新体系,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独立或牵头承担北京市科技研发、国际合作、应用场景示范等政府科技任务。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聚焦本市高精尖产业,搭建概念验证中心、共性技术平台等创新服务平台,开展前沿技术协同创新。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牵头或参与创制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共建开放创新生态。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与新型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等本地创新主体,通过多种形式,构建紧密的创新合作伙伴关系,共同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发起或参与设立创新基金、成果转化基金。
提高研发便利化水平 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向外资研发中心开放
《措施》提出,要提高研发便利化水平。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向外资研发中心开放,支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共性技术基础平台、科技信息公共服务等向外资研发中心开放。探索优化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做好对外资研发中心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的安全保障服务。
优化外资研发中心科研物资通关和监管机制。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重要科研物资通关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进口研发用品实行优先查验预约。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数据依法有序跨境流动。推动外资研发中心按照国家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自身数据管理,促进研发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
加强全方位要素保障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引才留才
要素保障方面,《措施》提出,要从引进人才、评审奖励、空间保障、金融支持等方面加强全方位要素保障。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引才留才,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引进和培养基础科研人员,经综合评价后可将其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对其引进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为团队内外籍成员申请一次性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许可和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研发人员参加本市职称和科技奖项评审。鼓励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参加本市职称评审,其海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年限限制。
优化提升对外资研发中心的人才服务水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符合条件的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项目布局空间保障,外资研发中心的增量扩容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差别化供地方式以及房租补贴等措施,“一企一策”量身定制空间保障方案。
加大对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将外资研发中心纳入“北京畅融工程”、北京市银企对接系统等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科技创新、从事基础和前沿研究提供金融支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谭卫平